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馬利民 通訊員 楊玉禧 杜思靜
橫幅一拉,國徽一擺,一個簡易而又不失莊嚴的簡易法庭搭建完成,近日,四川省成都市蒲江縣人民法院石象湖法庭將巡回法庭搬進蒲江縣某養(yǎng)老院中,審理一起申請宣告自然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案。

本案發(fā)生于2025年5月,楊某獨自在家突發(fā)腦梗,被鄰居發(fā)現后報警。楊某現年60歲,因其行動不便、意識不清,日常起居均有某養(yǎng)老院負責照料。2025年10月,司法鑒定機構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確認楊某患有器質性精神障礙,目前無民事行為能力。故楊某的妹妹楊某乙申請法院宣告楊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楊某的其他近親屬對此無異議。
考慮到楊某的身體狀況,法官沒有讓司法程序困住這個困頓的家庭,而是做出了最暖心的決定——將庭審搬到了楊某所在的養(yǎng)老院中。
法官認真對楊某的病情狀態(tài)進行了核實,并向楊某的近親屬和養(yǎng)老院工作人員詳細詢問了楊某的治療情況、生活處境以及精神狀態(tài),結合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楊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巡回法庭是法院“司法為民”的生動注腳。法官走下審判臺,走出法院,走進群眾身邊,邁出的是步伐,傳遞的是司法溫情。蒲江法院將繼續(xù)堅持“如我在訴”理念,不斷延伸司法服務觸角,真正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編輯: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