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10月31日晚,一場“特殊”的直播賣貨,吸引了20多萬人次的關注。直播間里賣貨的人是南京市高淳區(qū)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的法官們,他們?yōu)楹我爸辈ベu貨”?幫助誠信債務人賣螃蟹,背后是怎樣的故事?全國范圍內,越來越多的法院開展“類個人破產”案件試點,試出了什么?司法、社會等各方面,如何幫助“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重回生活正軌?

這兩天人們對一場特殊的直播賣貨非常感興趣。南京市高淳區(qū)法院的三名法官在直播中穿著制服幫著賣螃蟹,兩個半小時賣出了100多單,這幾個法官不是簡單在賣貨,更是在幫誠信債務人還債。
誠信債務人這個群體的特點是他們沒有逃避債務,他們努力去償還,但是債務的壓力讓他們的生活無法喘息,他們被稱作是誠實卻不幸的人。
除了直播帶貨 “類個人破產”案件中還有哪些處理方法?

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 傅明:高淳法院在2020年6月份,被江蘇省高院確定為“類個人破產”的試點法院,通過這幾年的實踐,也有些探索。
首先,在主體的篩選上,高淳區(qū)從事建筑業(yè)、螃蟹產業(yè)的主體比較多,我們就緊跟實際,和區(qū)工商聯、行業(yè)協會,聯合構建起了在適格主體篩選、信用評價、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等方面的工作機制。
第二,我們和區(qū)金融機構合作,推出了重整貸,打破了在“類個人破產”程序當中的一些債務清償的僵局。
第三,在破產管理人的選任上,我們也得到了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力支持,由他們來指定相應的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參與到破產程序中來,確保整個“類個人破產”程序工作的規(guī)范運行。
如何甄別誠信債務人?

傅明:“誠實而不幸”是“類個人破產”程序當中很難把握的一個環(huán)節(jié)。目前,我們按照省市法院的實施細則,里面有一些排除性的條款,比如講,如果債務產生的原因是賭博、揮霍等,這些主體肯定是要排除在外的。在實際工作當中,我們也會結合案件的標準,比如說具體的案情,社會上的普遍認知,以及債務人主觀履行債務的狀態(tài)來進行綜合判斷。具體到工作當中:
第一,我們通過“執(zhí)行篩查”,首先在執(zhí)行案件當中對債務人進行全面的財產調查,對債務人在執(zhí)行過程當中有沒有及時申報財產,償還債務的這樣一個意愿,來進行判斷。
第二,我們也會進行“會商甄別”,我們會針對不同的主體,會同我們區(qū)里面的行業(yè)協會以及社區(qū),來進行綜合了解,大家來共同進行一個全面的判斷。
第三,我們也會征求債權人的意見,了解債務人是不是屬于誠信的人。
“類個人破產”要解決哪些迫切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法與經濟學研究院教授 李曙光: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里提出來,要探索個人破產制度,所以近幾年在司法實踐,在推進個人破產制度過程當中,很多地方搞“類個人破產”,實際上也是重點解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
現在社會上有一種誤解,認為個人破產就是逃債。實際上個人破產、類個人破產都逃不了債,因為它對于債務人的誠信,他的誠實,他是否良善,是有嚴密的考察期的,而且是有聚光燈的,有很多包括財產申報,包括他所有的交易記錄,他的消費習慣等都要做全面的體檢,所以逃債是不太可能。
我覺得如果說要完善一些相關制度,可能比較重要的是,第一我覺得要建立公職管理人制度,幫助輔導這樣一些申請個人破產的人,包括他們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去申請個人破產保護,我們要建立一支隊伍。同時我覺得對那些逃債的行為,要有一些配套的打擊措施。當然我們更希望有個全國性的立法來推動,那么我們“類個人破產”就可以變成正式的個人破產制度了。
編輯:高弼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