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鄧君 通訊員 李俏薇 李會銀
近日,廣東省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梅州法院關于全流程實質化解房地產涉眾糾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制度創(chuàng)新構建起覆蓋“風險預警、糾紛化解、權益兌現、長效治理”的全鏈條工作體系,為防范化解房地產領域系統性風險、維護區(qū)域金融安全、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筑牢法治根基。
《意見》打破傳統單一訴訟模式的局限,將解紛視野向前端預防延伸、向后端治理拓展,通過四大維度10項硬核舉措,實現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控”、從“個案處置”向“類案共治”的轉型,為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注入司法動能?!?/p>
《意見》聚焦源頭防控,著力打破府院信息壁壘,創(chuàng)新建立風險雙向預警機制,構建“司法發(fā)現、行政介入、風險聯防”的協同共治格局,實現風險隱患早識別、早介入、早化解。
《意見》推行特邀調解、專家調解訴前嵌入機制,建立“示范調解+示范判決”雙軌并行的首案引領模式,以典型案例統一裁判尺度,推動矛盾糾紛高效平和化解;創(chuàng)新“專家陪審”制度破解專業(yè)技術難題,賦能司法裁判精準性;建立物業(yè)巡回審判機制,扭轉“小事成訟”困局,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壓實釋法析理首問責任,做到快速響應、集中回應、負責到底,從根源上促進案結事了、服判息訴。
此外,針對性探索“證繳分離、容缺辦理”改革路徑,著力破解因開發(fā)企業(yè)違規(guī)、欠繳稅費等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的執(zhí)行“辦證難”,以法治手段打通權益保障“最后一公里”。
編輯: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