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家梁
近日,貴州省黔南州甕安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歷經多輪縝密偵查、精準打擊,成功偵破一起涉案金額超1000萬元的非法經營煙花爆竹大案,4名犯罪嫌疑人悉數落網并獲刑,有力守護了轄區(qū)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市場經濟秩序。
經查,2020年至2024年期間,犯罪嫌疑人楊某、何某、何某則、胡某桂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任何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鋌而走險開展違法活動。該團伙從非法渠道大肆進購煙花爆竹,運輸時刻意繞開監(jiān)管關卡,使用無安全防護的車輛將易燃易爆物品運往甕安縣境內。
此外,將煙花爆竹堆放在不具備防火、防爆、防靜電條件的場所,且該儲存點緊鄰居民生活區(qū),一旦發(fā)生爆炸,將造成不可估量的嚴重后果。為搶占市場,該團伙還以低于市場價的方式進行零售、批發(fā),既擠壓了合法經營者的生存空間,更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競爭規(guī)則。
接到線索后,甕安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迅速抽調骨干力量偵辦此案,通過數月線索摸排、數據研判與實地跟蹤,逐步摸清了犯罪團伙的組織架構、進貨渠道、運輸路線與銷售網絡。面對嫌疑人的反偵查手段,民警輾轉多地固定關鍵證據,最終在掌握完整犯罪鏈條后,果斷實施抓捕行動,將楊某等4人全部抓獲,當場查獲大量非法煙花爆竹及涉案資金。
目前,甕安縣人民法院已對該案作出判決,楊某、何某、何某則、胡某桂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1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此次非法經營煙花爆竹大案的成功偵破,充分彰顯了甕安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聚焦民生領域違法犯罪、主動擔當作為的堅定決心和過硬能力,有力打擊了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市場經濟健康發(fā)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抓獲現場
編輯:董博